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注销 |
行政审批内容 |
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注销 |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
审批条件 |
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
办理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
1、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20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6901699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经办人登记初审、局长审核、窗口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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