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例确诊,哈尔滨启动全市核酸检测


据黑龙江卫健委:2021年9月22日0-12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5例(哈尔滨市巴彦县4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


截至2021年9月22日12时,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本土确诊病例8例。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现有2个中风险地区,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目前,国内现有高中风险地区为3+28个,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明日24时前完成全市全员核酸检测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第29号公告

(2021年9月22日)


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专家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南岗区、道里区、松北区、巴彦县“三区一县”9月22日24时前,其他区县(市)9月23日24时前完成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筛查。


二、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合理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三、为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将对核酸检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码管理,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会调整为“黄码”,督促您尽快到指定地点完成核酸检测,待完成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健康码会调整为“绿码”,由此给市民朋友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


五、为集中力量做好全员核酸筛查工作,迅速切断疫情传播源头,自即日起,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暂停3天。


市民离哈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就哈尔滨市经营场所和离哈人员有哪些特别要求做出说明,同时提示广大市民,应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疫情防控的主动性,主动核查本人及近亲属近期行程,若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哈尔滨市政府28号公告已经明确,哈市的“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均要暂停营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配合相关部门坚决制止,依法处罚。


提醒广大市民,按照市政府防疫要求,要做到“非必要不离哈”;确需外出的,通过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铁路、公路以及客运站出行的人员,应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自身防护。


同时,提示广大市民,应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疫情防控的主动性,主动核查本人及近亲属近期行程,若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广大市民有责任、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刻意隐瞒、谎报行程、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律就是准绳。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散布谣言、不配合防疫管控等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哈尔滨巴彦县:

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保障民生用品的超市、药店、粮油店等场所外的空间相对密集场所全部关停。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


二、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


三、除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护车、消防车、水电抢修车、医疗救援物资运输车、生产生活必须物资运输车等,对巴彦县巴彦镇、兴隆镇、西集镇、洼兴镇实行交通信号灯红灯管制。


四、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按封控区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其他乡镇实行按管控区管理,人不出小区,不聚集,每二天每户外出一人采购生活必须品。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服务站。单位职工等凭证出入。


五、病例所在单元实行集中隔离,所在小区实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封控区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公告不涉及事项可参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8号公告内容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来源:黑龙江卫健委网站、@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新闻、黑龙江日报、巴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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