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官方微信号发布名为《天津市某百货大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疫情调查分析》的论文。该杂志官网也显示,这篇论文投稿时间为2月21日,多名通讯作者分别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组、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
该论文以截至2020年2月18日涉及天津市某百货大楼的40例关联病例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包括病例特征、时间地区分布、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及传播情况等。
研究结果显示,疫情发生上,百货大楼相关确诊病例共40例,均居住在宝坻区,占宝坻区报告病例(53例)的75.47%;其中6例(15.00%)为百货大楼员工,顾客19人(47.50%),密切接触续发病例15人(37.50%),续发病例涉及11起聚集。百货大楼员工首例确诊于1月31日,调查发现其售货员工最早自1月21日起发病,23日起到大楼内购物的顾客开始发病,24日起有售货员家庭密切接触者发病。百货大楼因春节放假,于1月26日停业。
时间分布上,百货大楼关联病例发病高峰出现在1月31日;其中顾客发病高峰分别出现在1月26日和1月29日;员工最后1例发病日期为2月4日,确诊于2月9日,密切接触续发高峰为1月31日。
人群画像上,40例病例年龄范围10~76岁,职业以农民为主(40.00%),分布在天津市宝坻区24个街镇中10个街镇。
临床表现上,百货大楼关联病例中,出现发热38例(95.00%),咳嗽14例(35.00%)。此外还有乏力11例(27.50%)、肌肉酸痛10例(25.00%)、腹泻6例(15.00%)、流涕5例(12.50%)、鼻塞4例(10.00%)等症状。病例确诊时临床严重程度上,普通型23例、重型13例、危重型4例。截至2月18日,确诊病例发生2例死亡。
流行病学史上,研究显示,所有百货大楼关联病例均无湖北省(包括武汉)旅居史。6名确诊员工中,3名员工在岗期间发病,剩余3名员工在百货大楼停业后发病。而且,有2名确诊员工发病前曾到过外省市批发市场进货。19例确诊顾客中,每人均有1月20-24日百货大楼购物暴露史。而密切接触续发病例潜伏期均有确诊员工及顾客病例密切接触史。
可能由潜在未发现传染源输入
该项研究认为,该百货大楼聚集性疫情最初感染来源可能由潜在未发现传染源输入,造成员工和顾客在百货大楼前期病毒直接暴露和后续混合传播引起的聚集,也不排除员工1(最早发病员工)外地进货感染带回传播。
关于最初感染来源,该论文推断称:一是员工1到外地进货时感染带回且发病后一直带病上班直接和间接传播造成;二是除员工1发病前已存在潜在病毒感染者带入造成百货大楼病毒污染和传播。
其理由显示:员工1发病前一天暴露百货大楼顾客确诊人数多于发病时暴露顾客确诊数,说明员工1发病前百货大楼已大范围病毒污染或存在强传染源(一般情况下发病症状期,其传染性相对更强),其次此次流行曲线更类似于共同暴露发病模式等;故上述两种感染来源均有可能。
该论文也提出了两条传播链并进行分析。传播链分析一:员工1为百货大楼关联确诊病例中发病时间最早,其有外省市批发市场进货史,可作为首例指示病例进行传播代际分析。传播链分析二:除员工1外存在未追溯到的潜在的未确诊病例已造成百货大楼病毒污染导致员工、顾客直接或间接传播,属于共同暴露为主。
论文称,有6例确诊顾客在员工1发病前一天(1月20日 ) 暴露百货大楼,而仅有1例确诊顾客其发病时(1月21日)暴露百货大楼,且员工病例间主要无密切接触传播,参考总体发病曲线,此次按百货大楼共同暴露优先推导代际发病,本次聚集共发生2代病例,其中第一代病例25例(62.50%),二代病例15例(37.50%)。如员工1作为首例病例,那么相应代次下推一代。
论文提醒称,本次聚集性疫情调查未通过病例对照等流行病学研究方法验证百货大楼暴露为感染危险因素,未对百货大楼环境采样检测等,工作以优先控制疫情为主。但由于百货大楼暴露人数较大,至目前仍存在百货大楼暴露感染未被确诊的轻症或无症状感染者当时已发生传播他人的可能,且后续感染者处于潜伏期未发病或发病后仍未就诊的情况,如果放松警惕,疫情将会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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