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2014] 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 全面推进财政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编制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围绕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民生、保政策、保重点,严控 “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面深化政府预算改革,进一步推进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使用,逐步取消专项收入以收定支的规定;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拓展预算编制周期;全面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大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二、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明确主体责任。《预算法》规定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负责。部门的所有收入需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必须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事业发展规划。

2、统筹兼顾,突出保障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财力,保障干部职工个人待遇、单位基本运转;保障民生政策落实;保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推进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农业和计划生育等重点支出资金的统筹使用。

3、强化约束,减少预算追加。大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及严肃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对一般性工作经费,原则上在年初预算额度内统筹安排,中途不再追加;对政策性增支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支出安排,按照程序报批调整预算。

4、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支出。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现行各项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公务用车改革,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培训费的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2017年“三公”经费,金额不得超过2016年预算数。

三、工作重点

1、清理规范项目资金。一是全面清理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等指标挂钩安排的重点支出。二是全面统筹以收定支的各类专项资金。三是大力规范部门项目资金,重点清理无政策依据、到期和一次性项目,部门专项只减不增,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确需新设的发展专项,各预算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绩效目标设定、预算评审等工作,方可进入项目库;四是减少待分项目资金额度,确需保留的,在预算执行中要及时分配下达。

2、从严控制结转结余。本着“摸清底数、分类处理、统筹使用、远近结合”的原则,大力盘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对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台账和定期清理制度,年底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3、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在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推进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严把绩效目标申报关、审核关,做到政策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严把监管关及结果运用关,对预算执行实行全程监控,加快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对绩效突出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坚持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模式。

4、全面深化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要完整和细化,2017年除涉密单位外,各预算单位均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并按照 《预算法》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解释、迎检等相关工作。

5、搞好其它常态工作。一是科学预测非税收入计划。各预算单位结合前三年非税收入实际入库情况,填报2017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有较大差异的,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非税收支预算调整,超收部分纳入下一年预算安排使用;二是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填报资产配置计划表,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三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年度预算执行中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四、工作步骤

(一)“一上”阶段9月26至10月26日)

1、各预算单位全面清理2017年主要增支政策和文件依据,为填报“一上”资料做好准备。

2、各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报送预算编制基础资料包括:①说明性材料(盖章);②2017年非税收入计划,各预算单位根据2014年至2016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申报;③ 2017年人员编制及工资变化情况,并附送相关文件依据;④ 2017年项目文本,并附送相关政策依据及绩效目标编制说明等;⑤钟祥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报行资科审定);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表;⑦2017-2019年支出规划。以上内容除说明性文字材料和文件依据报送纸质外(增员及项目调整依据同时报送预算科及对口科室),其他均只需报送电子文档。

3、市财政局将各预算单位“一上”阶段上报的报表及基础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提出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二)“一下”阶段10月26日到11月26日)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安排意见,测算形成各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控制数,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通知到各预算单位。同时,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应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本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其中2017年支出规划数与预算控制数一致。

(三)“二上”阶段11月26日至12月31日)

1、各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2017年部门预算控制数(含非税收入计划),编制形成比较规范的、细化的预算文本,报送市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内容包括:①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的电子文档;②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的纸质资料(签字、盖章)和数据盘;③项目文本的电子文档。

2、市财政局根据“二上”报表审核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时按照市政府有关意见,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文本进行论证、评价。

3、各预算单位按市财政局审核意见修改部门预算,上报市财政局。

4、市财政局汇总各预算单位预算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初审,然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四)“二下”阶段

市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后,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含非税收入计划、政府采购预算等)20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执行。

 

 

钟祥市财政局

0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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