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解读《荆门市农村“清洁家园 保护环境”行动实施方案》

阅读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我市决定在全市农村实施“清洁家园 保护环境”行动,进而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美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今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荆门市农村“清洁家园 保护环境”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清保行动”)要求,持续推动《荆门市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稳步实施,聚焦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把乡村建设得更加宜居、更加美丽。

计划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到新高度,实现从“干净、整洁、有序”向“整洁、优美、宜居”跨越转变。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3.98%,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效益明显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提升,完成105处农村坑塘沟渠黑臭水体治理,有效疏通农村生态环境“毛细血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50%。养殖业污染防治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农村供水水质逐步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清洁家园 保护环境”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工作机制有效建立运行。

行动实施中,我市将完成开展改造农村厕所、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健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等7项重点任务。

在改造农村厕所过程中,将按照“应改尽改、愿改尽改”原则,根据农户申请,合理选择改厕模式,严把质量验收关,确保“改一座、成一座”。2023年,全市完成新建改建农村户厕4210座。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过程中,将制定《荆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开展全口径调查,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数,建立全口径设施档案表;重点区域实行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促进粪污、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实行有偿运维、绩效付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3年达到44.82%,2024年达到49.81%,2025年达到53.98%。重点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截至2023年9月底完成10处、2024年7月底完成52处、2025年7月底完成105处农村坑塘沟渠黑臭水体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将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到2025年,全市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5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到2023年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杜绝直排、漏排、偷排现象;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收集设施逐步完善,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将建立完善秸秆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巡查防控,层层组建巡查防控工作专班,坚持全年全域防控,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严格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教育震慑违法人员。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3—2025年全市改造管网3932公里,更换供水消毒设施26处。到2025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以上,水质达标率逐步提升,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来源:荆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