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钟祥市将执行居家护理服务新政策


自5月1日起,钟祥市将执行居家护理新政策,重点对长期护理保险新增待遇享受对象属重度2级及3级人员的人群,推行“亲情护理+上门护理”服务方式。

据悉,今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管理措施的通知》正式出台,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策将居家护理服务方式由原亲情护理调整为“亲情护理+机构上门护理”,亲情护理服务提供日常基本生活护理项目,包含洗脸、刷牙、更换尿垫等共17项,机构上门护理服务提供专业护理项目,包括压疮护理、肢体功能训练、体征监测等共23项。亲情护理服务由失能人员或亲属负责,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亲情护理人员。机构上门护理由所挂靠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安排1名以上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上门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按照每次75元的标准,重度Ⅱ级、Ⅲ级每月上门服务分别为8次、16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重度失能Ⅰ级人员只能享受亲情护理服务。重度失能Ⅱ级、Ⅲ级人员叠加享受亲情护理服务和机构上门护理服务。

4月24日,钟祥市医保局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上门服务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了当前长护面临的形势,讲解了新政策,并对定点护理机构做好上门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上门护理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居家护理模式的调整,对护理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规范居家护理服务行为、督促落实护理服务质量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政策的实施将保证失能人员在家中享受更加专业、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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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可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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