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男子二次酒驾被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惜总有人不汲取

酒驾被查了一次又一次

来看看身边的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

2020年9月24日晚,钟祥市公安局磷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331省道杨湾路段开展“三驾”整治行动,查获饮酒后驾驶鄂H3***0号牌小型轿车的违法人员蒋某某,经检测,蒋某某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

经核查,违法人蒋某某曾于2016年12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构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警察蜀黍告诉大家    











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

记录

  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






  都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的后果
   往往比想象中
更加严重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

  钟祥交警温馨提示

中秋、国庆节就要双双而至啦

假期免不了同家人聚餐、与好友聚会

交警蜀黍将加大酒驾查处力度

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打击

    酒后驾驶行为

双节你放假,蜀黍不休假

若想不被抓,千万别酒驾

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坚决零容忍!

我们不期待与你因酒驾 “重逢” 

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并真正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