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谋远之举 ——优化营商环境“30条”出台的背后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剑军

5月13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

打赢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任务繁重艰巨,为何此时出台这项重磅之举?5月14日,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此作了解读。

三个“迫切需要”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要素聚集力的重要标尺。当前,区域竞争主要表现为营商环境的竞争。

营商环境事关政府治理,事关高质量发展,事关疫后重振。省委省政府认为,制定出台《措施》主要出于三点考虑——

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求“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的迫切需要。4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关键在于把政策机遇转化为重大发展机遇、发展动力和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措施》瞄准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对接国家一揽子政策,让更多市场主体在分享政策红利中实现更好发展。

推动湖北疫后重振的迫切需要。湖北受疫情冲击最大、影响最深,疫后重振任务繁重。化解疫情冲击,必须系统性重构营商环境,解决复工复产、复市复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环境的重构推动经济的重振。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重磅举动,特别强化一线“获得感”: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让市场主体“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

靶向发力三大关键领域

“审批难”“玻璃门”“新官不理旧事”……

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措施》围绕政务、市场、法治三大关键领域,靶向发力。细读《措施》、了解背后的过程,鲜明的特点扑面而来——

认真深入调查。据介绍,为了制定相关政策,我省派员专程赴上海、北京等地学习,深入对方基层与审批单位、窗口人员及企业、群众广泛交流,开展了一系列扎实的调研工作。形成初步意见后,先后两次征求意见,沟通协商具体措施和量化指标。

瞄准最高标准。《措施》全面借鉴学习国际国内前沿城市成熟的改革创新做法,在制定工作任务、设定量化目标时坚持对标国内最高标准予以吸纳借鉴或复制推广。如企业开办方面,企业开办2个环节、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的“210标准”,极大提高了企业注册便利度。

据介绍,《措施》中充分吸收了江苏“不见面审批”、深圳“秒办秒批”等做法,结合实际提出了依托“一张网”“鄂汇办”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等硬措施。

瞄准短板弱项。系列改革举措,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如针对“一网通办”应通未通、数据汇聚难、治理难、共享难、应用不够的问题,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4条举措。

再比如,针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部门多、时间长这一企业群众的痛点,整合优化水电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建立“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

瞄准落实落地。好政策如何落实落地?据介绍,在市州营商环境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今年评价范围扩展到县市区,实现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常态化。同时,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根据安排,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地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始终瞄准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对标一流,持续发力,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库动态“升级迭代”,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高地、创新高地。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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