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安机关对郭某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天上午,“平安郑州”发布消息,郑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全文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2020年3月28日,郑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岁,二七区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报道:

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通报,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郭某鹏从国外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公开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13天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来源:平安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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