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平安出行,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在郢中城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含二、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超标二轮电动车,下同),违者一律暂扣车辆,处500至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二、严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者一律暂扣车辆,记12分,处200元罚款;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报废;
三、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者记3分,处100元罚款;
四、严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违者一律暂扣车辆,处200元罚款;
五、严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违者记6分,处200元罚款;
六、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者记2分,处50元罚款;
七、严禁驾驶机动车随意调头,违者处100元罚款;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50元罚款;
八、严禁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违者处10元罚款,并公开曝光。
二、处罚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钟祥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7日
来源:平安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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