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大庆我在岗】又有32人被查!国庆不是酒驾的理由!



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面对蜀黍的天天唠叨
可有些人偏偏就是不听劝
酒是越喝越上瘾
酒驾是越来越不当回事
!!!
十一放假了
大家伙儿是不是
已经在蓝天白云下玩嗨了?
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
十一是在拘留所过的…
为确保国庆期间交通秩序稳定
9月30日晚
钟祥市公安局
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9月30日晚19时,钟祥公安多警联动,通过交叉检查、流动执法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投入300余名警力,设置检查点8个,检查车辆5000余辆。



此次行动,共现场查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

其中,查处酒驾24起,涉嫌醉驾8起

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规定

醉酒驾驶或者驾驭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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