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市纪委监委提醒:清明时节“清明”行

  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清明假日期间:


  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祭祀;

  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祀,借机敛财;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借祭祀之机骚扰基层,增加基层负担;

  严禁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等活动。


  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