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清明假日期间:
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祭祀;
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祀,借机敛财;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借祭祀之机骚扰基层,增加基层负担;
严禁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等活动。
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清明假日期间:
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祭祀;
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祀,借机敛财;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借祭祀之机骚扰基层,增加基层负担;
严禁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等活动。
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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