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今天最新消息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发改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巡视员杨椠表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主要包括四类地区:第一类是深山、石山区,边缘高寒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第二类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已经划定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第三类地区就是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覆盖不到的地方;第四类就是地方病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
针对搬迁对象如何安置的问题,《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数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
为了减轻搬迁对象负担,在具体房屋建设方面,《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住房质量和安全。
据《规划》测算,“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约9500亿元,为充分保障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规划》明确了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的资金筹措来源,其中,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
为了在搬迁的基础上最终实现脱贫,《规划》根据搬迁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口有业可就、实现稳定脱贫。
据发改委介绍,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49万人,193.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到位,其他渠道资金已到位900多亿元。截至8月底,全国有1150个县已开工建设,开工项目约11900个,项目开工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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