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消防依法行拘一“玩火”者

       3月31日,市公安局下发处罚决定书,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引起火灾的余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月28日10时55分许,郢中街道董家巷社区市保全船舶有限公司的盛源306船舶发生火灾,钟祥消防大队迅速调集12名官兵、3辆消防车,经过30多分钟的抢救将火灾扑灭。随后,大队迅速派员勘查火灾现场,对火灾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后经查明  

       该火灾由电焊工余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且无焊工合格证书,施工现场无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无专人看护,电线乱拉乱接,安全管理混乱,最终引发火灾。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钟祥消防大队报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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