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老虎”干扰妨碍中央巡视工作:总计通报9人

 

2月22日,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对本轮巡视工作发出动员令。

本轮巡视结束后,十八届中央将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这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此刊发文章称。

“突出问题导向”的巡视,在对被巡视对象产生震慑的同时,也遇到了干扰、妨害。《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报信息发现,自2013年5月十八届中央开展第一轮巡视以来,尤其是2015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总计有9人干扰巡视,其中包括4名中管干部。

4名中管干部干扰巡视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一案。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邓崎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开展、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39万余元。

在最后陈述阶段,邓崎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6年1月8日,邓崎琳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党纪处分栏目通报该消息时,还专门点出其“干扰、妨碍巡视工作”。

邓崎琳今年65岁,在武钢工作了40年。

他24岁进入武钢,从一名车间工艺技术员,一直做到武钢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其间历任武钢第二炼钢厂厂长,武钢生产部部长,武钢总经理助理,武钢副总经理,武钢总经理,武钢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6年2月,中央第十三巡视组进驻武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

同年6月2日,64岁的邓崎琳到龄退出领导班子,免去武钢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一周之后,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武钢反馈巡视情况,称武钢存在“以‘钢’谋私,大肆敛财”的情况:有的领导人员违规插手武钢工程项目,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围绕武钢经商办企业。

此后两个多月,邓崎琳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党纪处分栏目通报,“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属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抗组织审查。

2013年5月,十八届中央开展第一轮巡视工作。截至2017年2月,十八届中央已经开展了12轮巡视。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报信息发现,2015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总计有9人被通报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其中,4人为中管干部,除了邓崎琳之外,还有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来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

除了上述几名中管干部,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报,天津市教科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武红军等人也存在干扰巡视工作的行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巡视是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这种干扰、阻挠中央巡视的行为的本质是不讲政策,特别是对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政策的消极抵抗。”

“将‘干扰、阻碍巡视工作’写进通报,一方面充分反映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展示了中央对开展巡视工作的坚定信心以及中央巡视组有效的执行力;另一方面,通报是对干扰、阻碍行为的惩治和警示,这些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的党纪处分。”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保障巡视工作条例实施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通报中直接点明“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得益于十八大之后巡视效果有了“显著的变化”。

2013年5月,十八大之后的第一轮中央巡视开始,巡视模式被称为“常规巡视”。

当年年底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此后,中央巡视组相继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对中管金融单位的全覆盖。

2015年8月,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其中对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作了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等,属于干扰巡视工作。

3个月后,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发布的通报,首个干扰巡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原主任胡正明。

通报的时间,是2015年11月21日。

在此之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报中,不曾提过“干扰巡视工作”字眼。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纪委的表述,胡正明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公司期间,干扰中央巡视组对公司专项巡视工作的开展,构成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和党的政治纪律错误。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纪委给予胡正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岗位。

时隔一个多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副主任廖晓凌被开除党籍。

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之后,首个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的干扰巡视工作的省管干部。

经查,廖晓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干扰省委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1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廖晓凌提起公诉。经查,廖晓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5万余元。

在廖晓凌之后,邓崎琳则是第一个被通报的中管干部。

在宋伟看来,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不久,一个又一个案例的出现,充分证明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实施的必要性以及制度执行的重要性。通过一系列相关通报,促进了巡视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了制度的刚性运行。

巡视工作“永远在路上”

今年2月22日,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本轮巡视结束后,十八届中央将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此刊发文章称:巡视不是实现全覆盖目标就宣布大功告成,而是永远在路上。

该文章提醒说,对于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而言,一定要摒弃“过关”心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也强调,十八届中央将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目标,下一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总结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巡视“永远在路上”,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终究会被“拿下”。

那么,随着《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实施,针对“干扰、阻碍巡视”行为,是否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

对此,庄德水表示:“我们可以充分运用纪律处分条例对干扰阻挠巡视工作予以严惩,通过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以规范。” 

庄德水认为,首先要对何为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认定,其次是把握纪律的尺寸,对不同层次的干扰阻挠设定不同的纪律处分,最后是要敢于问责,不仅要对当事人问责,还要对负有廉政主体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这样才能使领导干部充分重视巡视工作。

宋伟则表示:“一方面应当继续深入总结巡视实践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健全巡视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大对干扰、阻碍巡视工作的纪律处分力度,提高通报和处分的震慑性。”

“当前,个别领导干部可能误读了中央的巡视监督,以为是一场风一阵雨,实际上,巡视监督就是要围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发现问题,为中央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政策决策依据。因此,要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干扰巡视监督,必须让领导干部真正感到巡视的威慑力。”庄德水说。

制图/高岳  

干扰巡视工作伎俩盘点

□ 本报记者 陈磊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相关文章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和省级巡视组多次遭遇被巡视的地方或单位干扰对抗。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中纪委网站通报发现,常见的干扰、妨碍巡视工作情形有5种。

第一种干扰巡视情形是说情。

2015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了条例出台背后的相关故事。江西省委第四巡视组顶住压力,调查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违纪违法问题的经过。2014年4月,江西省委第四巡视组收到关于举报德兴市委书记何金铭有关违纪违法的问题。为了达到“速查速结,形成震慑”的效果,巡视组领导及时对举报材料进行研判,协同当地纪委及时开展工作。

工作刚一启动,当事人就有了警觉,开始四处打探消息,并试图通过关系向巡视组主要领导说情打招呼。巡视组不断接到何金铭的亲朋好友说情电话,有的甚至还是巡视组负责同志的老上级、老领导来电话要求给予“关照”,也有同志建议缓一缓。何金铭是“老资格”,曾在几个县任过“一把手”,关系网复杂,拒不交代问题,并叫嚣“查我,你们要考虑后果哟”。一时间各方压力接踵而至。

对此,巡视组不仅不为所动,全组人员全面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真相很快水落石出,上饶市纪委对何金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其“双开”处分。

第二种干扰巡视情形是拒绝。

在另一起案例中,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办公室提供接待账目。该单位向巡视组提供了一批凭单,其中有400多份2000元以上的,100多份3500元以上的。数额这么大,次数这么多,每顿饭有多少人吃、都是吃的什么?巡视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巡视组找来党委书记和局长,要求他们履行主体责任就此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前面提供的单据全部是假的。原来接待科知道巡视组要来,为了掩盖严重挥霍浪费行为,就建议处理账目,化整为零,一笔大账目被处理成若干个小账目,还找相关业务部门编造吃饭经历。据查,他们有一顿饭花了13000多元,仅酒水费用就有9000多元。

第三种干扰巡视情形是销毁。

2016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题为《4年的财务凭证被当废纸收走了?》的文章披露,云南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西南林业大学城市设计院后,干部群众反映樊某某长期“掌控”经营城市设计院,对外承接城市规划设计和园林绿化设计等项目“生意火爆”,收入不菲,其资产财务等情况从未公开过。巡视组决定组织力量调阅相关财务资料,出纳段某某却回答称,“你们来巡视的前一段时间,我原来用的办公室装修,同事将我的东西搬到另一间办公室,有4年的财务凭证被打扫卫生的人当废纸收走了。”经过10多天的调查,巡视组从残缺的资料中发现了重大线索:仅累加尚未“丢失”的《合同》金额和查阅分析项目支出情况,就发现该设计院营业收入至少在6000万元以上,纯利润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但该设计院历年累计仅向学校上缴过76万余元的“科研费”。

除此之外,部分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通报了一些干扰巡视工作典型案件。

第四种干扰巡视情形是报信。

2015年11月24日,河南省纪委通报称:修武县城关镇西关村村民张某到县信访局“省委巡视组接待窗口”递交反映本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有关问题的举报材料。期间,在县信访局帮忙工作的城关镇党委委员许昭听到有西关村的人反映问题,擅自电话通知西关村党支部书记马某。马某随后找到村民张某劝说,并开车拉其到信访窗口将举报信取回。修武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许昭党内警告处分。

第五种干扰巡视情形是删改。

2016年5月,四川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一起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在四川省纪委指导下,驻四川省水利厅纪检组对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原工会主席师红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2015年10月,四川省委巡视组进驻水利厅开展巡视期间,对时任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计财科科长师红萍进行谈话询问,师红萍未积极配合,通过巡视组工作人员帮助教育,才同意提供相关资料。谈话期间,师红萍借故离开谈话房间,安排他人删改相关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经过批评教育,才将已删改内容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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