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洋县李市镇新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家财和村支部委员、财经委员黎加宽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6年4月,杨家财、黎加宽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8年5月,杨家财、黎加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钟祥市财政局法规科科长翟斌隐瞒情况,违规获取公共租赁房问题。2016年5月,翟斌在不具备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情况下,隐瞒个人收入和住房面积等真实情况,申请获得公共租赁房一套。2018年6月,翟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京山市雁门口镇雷头山林场党支部书记、主任罗涛违规出具证明问题。2015年至2016年,罗涛明知京山一中学生罗某父亲系财政供养人员,仍为罗某出具家庭困难证明,致使罗某违规领取国家助学金0.3万元。2018年2月,罗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宝区子陵铺镇华阳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王渊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3月至5月,王渊源具体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对华阳村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在东宝区子陵铺镇扶贫办及专项督查组多次督办后,仍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年8月,王渊源受到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一年处理。
5.屈家岭管理区瑜灵寺生产队原党支部书记、队长许德洲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8月,许德洲对本村贫困户未精准识别,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郭某纳入脱贫回退名单享受易地扶贫政策,致使该村民违规分得搬迁政策住房一套。2018年9月,许德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荆门市纪委监委
制作:周霵
审核:李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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