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家团聚、举家同游的国庆假期里,
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奋战在节日安保一线,
守护群众的节日安宁。
可总有些人做着与安宁格格不入的事
这不
假期刚过去三天
钟祥市公安局就及时查处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拘留2名违法行为人
2018年10月2日14时许,郢中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钟祥市郢中镇阳春大街中亚商场旁,有人将道路堵住,严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张某梅、赵某、张某兵等二十余人因前几日张某贵在钟祥市西环路一工地非正常死亡到郢中街办找政府解决问题。因施工方未及时到场,张某梅、赵某两人便手持纸板横卧在阳春大街阻碍来往车辆通行。经民警和街办协调,秩序暂时得以恢复。
待施工方到场后,张某梅等人向施工方提出索要150万元赔偿款,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梅,赵某两人再次横卧在阳春大街上阻碍交通,且不听劝阻,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之久。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快速处置,遣散无关人员,疏导车辆恢复交通秩序,当场带离三名违法行为人。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梅、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张某兵予以警告。
法律链接: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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