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机关事业保险局消息,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8月底将悉数到账。
7月4日,市机关事业保险局按照湖北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调整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
定额调整,即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同时,对高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8月底前,机关事业保险局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
来源:钟祥发布
(制作:周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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