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0年前的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法理清算”。在这场世纪审判中,25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判处绞刑。
当下,“新型军国主义”正蠢蠢欲动,如何看待东京审判的历史意义及其延续至今的影响,更值得深入思考。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石田隆至系统梳理东京审判的历史贡献与内在局限,并结合战后日本的历史认知与当下对华观念展开分析。
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东京审判首次依据国际法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以及犯下南京大屠杀、马尼拉大屠杀等战争罪行的责任人实施了审判,其法律意义和政治意义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
东京审判为战后国际秩序奠定基础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确立并适用了“侵略罪(或称破坏和平罪、甲级罪行)”和“反人道罪(丙级罪行)”等法律依据。它们对发动侵略战争者予以严惩,对纳粹大屠杀等史无前例的战争罪行作出了审判。这些审判在防止再度发动战争方面具有重大法律意义,其后还促成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订立(1948年)和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2002年)。

图为东京审判现场。(资料照片) 图源:新华网
对于战后制定的甲级、丙级罪行等法律依据,日本保守势力批评其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是“事后立法”。“罪刑法定原则”旨在禁止国家不断制定法律并适用于追溯不利于己方的过往行为,从而避免权力失控。东京审判的审理过程中,战犯的辩护人曾以此为依据,试图否定东京审判。对此,当时的法学家和司法官员们驳斥道,若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由,免除那些推动战争立法、主导行政的战争指导者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则有悖法律精神。东京审判坚定地针对前所未有的战争罪行,依法实施了审判,为基于国际法的战后国际秩序奠定了基础。
不彻底的审判与不彻底的反省
这里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可以依据国际法审判侵略战争和战争罪行,那为何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某些国家仍屡屡使用生物、化学武器实施屠杀?
我们需要认识到东京审判同时存在着局限性。
首先,许多本应承担罪责的人员及战争犯罪相关行径未被纳入审判范围。美国在东京审判筹备阶段就决定不予起诉最高责任人昭和天皇。岸信介(编者注:侵华战争甲级战犯、安倍晋三外公)等近百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仅被拘留,未经法庭审理便以不起诉的方式被释放。苏联等国曾对此表示反对,但美国仍一意孤行。针对日军战时发动的细菌战、毒气战,尽管收集了相关证据,但美国还是在开庭前决定不予起诉。此外日军在亚洲各地实施的大规模侵害行为,如绑架、强制劳动、“三光政策”、性暴力等,几乎都未被追责。
2025年12月13日拍摄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现场。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日本通过“旧金山和约”接受东京审判的判决结果,得以重返国际社会。在侵略加害的实际情况及其责任归属尚未彻底厘清的情况下,日本国民就此误以为问题已经得到了清算。正因如此,这一时期,日本的“和平国家”形象开始自我膨胀。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所谓的“和平主义”并非源于对侵略战争的充分反省。
从东京审判到“旧金山和约”,实现主权独立的过程,成为日本的一种“成功经验”,即只需表现出最低限度的反省姿态,就能重新融入国际社会。如果追随并配合美西方国家遏制共产主义的政策,就无须进一步承担战争责任。凭借战后犹存的蔑视亚洲、反共等思想,日本还能转移国内矛盾。如此这般,一个不愿在政治、社会层面与过去所犯错误割席的战后日本在“日美合作”中诞生了。
高市言论助长日本国民对华错误认知
日本政府极力否认自身在二战中应承担的侵略加害责任,不仅对外尽量不承认战争责任,对国内的战争受害者也推卸责任。
日本政府虽然向原子弹爆炸受害者提供了“医疗津贴”,但拒绝支付作为责任代价的“赔偿和补偿”。对于战后从中国归国的人员和被苏联拘役在西伯利亚的归国者也是如此。日本政府主张,二战城市空袭的受害经历是作为日本国民应“忍受”的经历,所以拒绝对此负责。另一方面,据统计其向二战军人和军队雇员支付了总额约50万亿日元的“恩给(译注:抚恤金)”等。日本政府厚待为“皇军”“做出贡献”的军人,同时却仿佛昭和天皇的侵略战争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一般。
去年11月的高市发言暴露了日本政府的政治欲望。日本对台湾的野心,并非近年来提出“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后才萌生的。日本自民党政权及政治家始终对台湾怀有宗主国般的认知,当初这种反动野心仅在党内讨论,而率先公之于众的是卸任后的前首相安倍晋三。高市早苗则是现任首相中第一个在国会答辩中公然表露涉台野心的。同样,内阁决议通过偏离“专守防卫”原则的“安保三文件”以及后续修订工作,也可以看作是军国主义的执念从岸田文雄政权延续到高市早苗政权的表现。
1月26日,在日本东京,日本首相、执政党自民党总裁高市早苗在党首辩论会上发言。新华社发(Pool图片,戴维·马勒伊摄)
作为一个生活在中国的日本人,我由衷希望日本社会能更多地了解真实的中国,以及中国正在进行的探索与实践。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上陷入困境,战后国际秩序也处于崩溃边缘。中国虽然也面临着困难,但正以新的理念和方法不断迎接挑战。日本对此或许知之甚少,但许多来自全球南方国家的政府官员和研究人员都在学习中国和平发展与共生的实践经验。
我也曾参加相关会议,亲身感受到各国的这种热情及其分享的携手共建的实践成果。例如,我希望大家能读一读中国近年来提出的“四大全球倡议”。从中不难发现,中国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致力于实现东京审判所追求的协调、公正与和平的战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