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内容商户必读


刘  俊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
裴  勇  市环卫局局长
何  斌  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李  涛  综合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李  毅  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


主持人:在钟祥市设置门店招牌需要遵循哪些流程和规范要求?


李  毅:广告招牌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局坚持规划引领、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广告招牌设置品质,门店招牌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一是前期上报。1.设置人通过热线电话向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724-4236454、0724-4230200。2.设置人自行联系广告公司设计申办的门店招牌效果图。
二是中期备案。设置人自行拿好设计申办的门店招牌效果图,前往长寿四路2号市政设施管理处二楼201办公室备案,设置人现场填写《门店牌匾设置承诺书》。
三是后期施工。1.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上门宣传政策和标准,现场服务指导设置人安全、规范、有序设置;2.设置人根据指导意见设置门店招牌并严格按照已通过的效果图施工;3.施工时根据工期设置相应的施工围挡。
同时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钟祥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广告招牌设置也有以下几个要求:
一是总体要求。门店标牌一般采用门楣式、墙体式,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与建(构)筑物、周边景观及相邻招牌相协调。
二是设置内容。仅允许设置与本单位性质和业态相符的名称、标识和图案,不应出现其它的经营范围信息及促销商品、商品价格等广告宣传信息;设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文字(包括中文和外文)使用应当规范,文字和图案应简洁、清晰、易于识别。标识及文字应置于招牌居中位置,文字总长、高度不得超过招牌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三是设置位置及尺寸。门店招牌应当设置在临街建筑一层门楣位置以上,二层窗台以下,其长度不超过所属单位出入口、建筑物两侧墙面,高度不超过1.5米,凸出墙面的厚度不应超过0.3米。建筑设有入口构件的,其招牌标识应当依附于入口构建部分,宜采用单体字式样。招牌标识宽度不得超出入口构件的宽度,其下段不得低于入口构件的下沿,其总高度不宜大于1.5米。
四是设置材质。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相邻经营门店的招牌,应当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统一,使用材质宜趋于一致。主次干道招牌材质推荐金属材料或有机材料,禁止使用喷绘布等低档次材料。
五是其他要求。门店招牌设置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他人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涉及相邻关系的,须先征得相邻产权人的同意。招牌设置应保证清洁、安全、完好,出现牌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等问题,设置单位应及时更换和维修。设置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门店招牌进行安全检测,保证其牢固安全。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