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疫情期间交通管控规定的
车辆进行处罚的通告
根据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控的通告》(2021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经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核查电子监控记录,下列车辆于2021年8月9日涉嫌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相关车辆如有上述通告第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形的,请于2021年8月12日15:00前将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贾代国,电话:13797919899),大队将进行甄别处理。逾期未报者,将按规定上网录入处罚。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
钟祥公安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控的通告》(2021年第12号)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在郢中城区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