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本学 商务局副局长
路 衡 商务局副局长
郑映刚 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陈益贵 商务局外经股股长
问:4月13日出台的《荆门市促消费保增长工作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郑映刚: 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我省、我市的经济发展影响是相当巨大的,为进一步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千方百计激发消费潜力,加快促进消费回升,荆门市政府研究出台了《荆门市促消费保增长工作措施》。
主要内容共有5条措施:
1.鼓励开展促销活动。
2.鼓励家电消费升级。
3.鼓励开展节庆消费。
4.鼓励商贸企业提质扩容。
5.发挥重点企业引领作用。
《工作措施》鼓励本市行业协会、主流媒体、大型商贸企业组织举办家具、服装、餐饮、食品等促销活动,对利用广场、运动场馆、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组织促销活动的,免收场地使用费,并对促销活动组织方给予5万元补贴;大型商贸企业参与市外国内知名展会的,给予80%展位费补助。
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促销活动,对销售能耗等级二级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且打折优惠在20%以上,按企业促销价格给予10%补助。
鼓励大型商场、住宿、餐饮企业在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民卡以及自营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发放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鼓励建设城乡消费服务中心,建立商品销售联盟,注册集团公司或合营公司实施销售统一结算且成功纳入限上企业的,给予入限企业一次性10万元补助;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开展连锁经营,销售数据纳入总部统计的,每新增1家连锁店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对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批发企业、1亿元的零售企业、600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且销售额较2019年增长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6万元、5万元奖励;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较2019年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问:《荆门市促消费保增长工作措施》补贴资金从哪里来?执行时间是多久?
路 衡:本措施可与荆门市、钟祥市现有支持商贸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叠加享受;所需补贴或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问:根据措施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哪些活动?
路 衡:目前各类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中,4月28日-30日,在世贸天阶商业广场组织召开了“2021年钟祥市应‘五一’农副产品展销会”,60余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商贸企业、电商企业参展。5月29日-31日,将在市体育中心南广场召开“2021年钟祥市迎‘六一’儿童用品大汇展”,预计将有70余家企业参展。
另外,我们将在6月份开展家电促销活动,8-9月份开展金秋促销活动,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