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力保障 助力“四个百强”



周正海  财政局总会计师

贾立军  财政局法规股负责人

曾庆玉  农财局党支部书记

刘中贵  财政局监察股负责人



问:新冠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对我市财政收入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我市目前的财政状况如何?


周正海:今年元至4月,我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4亿元,占年计划的45.1%,同比增长11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3.58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民生支出达到19.48亿元,同比增长0.9%。从收入形式看,今年财政收入增幅、进度均高于荆门其他县、市、区平均水平,情况好于预期,特别是工业税收情况较好,达到了同期的140.7%。但从另一方面看,财政收入质量不是很高,税收占总收入总量比重偏低,而且工业税收增长主要依靠葛洲坝水泥、鄂中生态、新洋丰、大裕口化工、武住电装等少数企业拉动。同时,第三产业受疫情防控持续性影响较大,恢复缓慢。后期,我们将通过强化征管,优化支出,实现增收节支。


问:当前,全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 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审批、招标等环节花费了大量额外的费用,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也影响了工程进度,这些建设能不能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减少一些招投标等额外费用,节省开支,将资金用在建设上?


曾庆玉:根据省、荆门市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份, 我市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钟祥市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工作方案》,这个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目前已经下发到全市各乡镇,成为新农村建设指导性的文件。方案明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设备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整市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且该子项目达不到单项合同估算价的,可不进行招标。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不进行招标。除以上情形之外的村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问:村级债务化解一直的农民朋友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化解村级债务《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我市有哪些举措呢?


曾庆玉:关于村级债务,首先是谁来还的问题?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积极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化债不是政府偿债,市政府和乡镇政府是推进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主体,任务是制定和落实政策,指导、帮助和督促村级组织化解债务。

二是什么时候还的问题?我们现在是以省定的目标为标准,即:以2020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村,2021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村,2023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由县(市、区)据实确定债务“清零”时限。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