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钟祥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工作细则》,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细则》所称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主要指全市各级机关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细则》还明确,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工作遵循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方式包括网络、电话、邮件、窗口投诉四大类。
1.网络投诉。“云上钟祥”APP新媒体客户端;“清风钟祥”一键举报平台。
2.电话投诉。12345 市长热线电话;“工业 110”投诉举报电话:0724-4282120;市优化办联系电话:0724-4931868。
3.信件投诉。投递地址为:
(1)市优化办:钟祥市长寿路5号原物价局202室;
(2)市行政审批局:钟祥市南湖新区蟠龙路政务中心;
(3)市信访局:钟祥市王府大道4号;
(4)市工商联:钟祥市安陆府路48号。
4.窗口投诉。钟祥市涉企投诉举报中心窗口。
同一投诉人就同一事项经多个渠道反映的,由首次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办理单位自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受理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回复的,需书面报告受理机构,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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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霵
审核:袁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