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优抚政策你知道多少?


吴大振  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艾春玲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杨伊林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问:我是一个农村退伍老兵,一直在外打工,对家里情况不清楚,想问一下现在国家对我们有什么优惠政策?

吴大振:按照民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凡年满60周岁,以前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从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老年生活补助。2018年8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这里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指的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者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我市已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这个政策,如果你符合条件,请先到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报到我局审批,从我局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当年度1月起开始享受这项补助。


问:我是一名优抚对象,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每次发的钱都不一样,特别是过年后越来越少了?

吴大振:我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定期抚恤金发放的相关情况:一是各类定期抚恤金的标准是民政部统一制定的,我局严格按民政部所制定的标准执行;二是发放时间,我市分季度发放;三是通过财政-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第一季度发放时间一般在元月份;第二季度为重点优待对象每人增发150元门诊医疗费;第三季度为重点对象增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因2018年调标时间是8月1日,第四季度是按新标准发放并补了8-9月的调标差额,而2019年第一季度发放的是正常标准,没有其他补助,所以您觉得定期抚恤金每个季度不同。如果你对发放标准不清楚,您可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查询,我们将热忱为你服务。

问:我是今年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请问我回地方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如果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请问怎样到地方报到?

艾春玲: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后,可以享受地方一次性的经济补助,还能免费参加市安置办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都实行优待优惠。

如果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请您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办报到,时间通常在五月至六月。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