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30日。
申报条件:
1、因年老失能的;
2、因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伤残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提供引起失能的意外伤害住院病历,并在东软系统查询发生意外伤害时医保报销信息。无报销信息的,务必了解无报销信息的原因并严格把关。查询方法:综合查询→医疗个人综合查询→个人结算信息,左下角的查询条件开始时间应修改为意外伤害发生时间,仅限2018年以来的住院信息);
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参加长护保险或参加长护保险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的(等待期为一年);
2、患病治疗期未满6个月或病情尚不稳定的;
3、应当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第三人依法承担责任的(责任人逃逸、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4、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及其它材料的。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钟祥市辖区内居住的,必须在现居住地所在乡镇申报;
2、在钟祥市辖区外居住的,在户口所在地或参保所在地乡镇申报。申请人现居住地址务必填写详细,要具体到乡镇村组门牌号或者小区楼栋单元门牌号。评审前更换居住地址的,由各乡镇及时与待遇审核科联系变更。
呈报资料:
1、个人申请表(联系方式务必留存2个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2、患者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监护人或护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失能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5、申报汇总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个人申报资料与汇总统计表按村组顺序编号一致。以上资料务必于10月10日前呈报长护中心待遇审核科(302室),逾期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