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荆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现将做好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等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结束前所有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等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等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全程自我防护,必须勤洗手、戴口罩;要做好公共区域的消杀灭和环境整治工作,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杀菌,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公共场所传播的风险。
三、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等机构未开学前,不得通知和接收外籍教师返钟;开学后,凡有聘请外教的培训机构,先要如实填写外籍教师信息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要加强督办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开学开班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托管)等机构。对有证的,将吊销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依法从重追究责任;无证的,将依法加重追责。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全市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等机构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钟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