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黄冈市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通告称,黄冈市以县域为单位,依据省划分的低、中、高风险等级,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同时,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学校继续延迟开学。
(一)高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二)中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除上述类型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三)低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市区企业复工复产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各县(市)依据省划分的风险等级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二)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高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黄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黄服务保障工作,将返黄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一)中风险、低风险地区的省内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二)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市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大冶连发两条通告:3月12日起,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3月12日,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连发两条通告,宣布从3月12日起有序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通告明确,从3月12日起有序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向属地政府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返岗人员名单及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属地政府初审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告知原因及整改意见。规下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由属地政府参照本通告执行。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由属地政府初审后,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服务窗口对接,让企业少跑腿。具备住宿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实行厂区住宿封闭管理。若在厂区外实施统一住宿,实行厂区到住宿点专车专线“点对点”通勤服务。同时,大冶全市暂时免费开通两条企业复工复产专线(上午从市区各乘车点到工业园,下午从园区经各停靠点),营运时间早上6:30—18:00,10—15分钟/班。从2020年3月13日早上6:30开始启动运营。针对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通告称,从3月12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并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理发店、健身房、培训机构、非配送制餐饮店、宠物店等,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限制清单外的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复工复产。宾馆酒店暂不提供宴席等聚餐服务,配送制餐饮店暂不提供进店就餐服务。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及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提供返岗人员健康“绿码”或属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告知原因及整改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复工复产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市防疫指挥部交通组发放企业员工通行证(黄色)。复工复产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员工通行管理按《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号)》比照执行。来源: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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