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公安依法查处1起疫情期间违法违规运人载货案件

近日,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查处1起疫情期间违法违规运人载货案件,违法人员龚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经高新区·掇刀区分局查实,龚某(男,42岁,住掇刀区)违反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车停在二广高速荆门服务区,逃避防疫检查,以营利为目的,网上谈价接单后送人运货至荆门市外本省高速出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9号令的相关规定,高新区·掇刀区分局依法对龚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违规运营行为,将依法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来源:荆门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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