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鳖、乌龟、牛蛙,鳄鱼等动物未列入禁食范围内,是否可以食用?关注发布会问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发布会系列问答】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5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有关情况,一起来关注这五大问题??
1、中华鳖、乌龟、牛蛙,鳄鱼等动物均不在《贯彻落实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的通知》禁食范围之中,是否可以食用?

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印发《贯彻落实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的通知》,重要目的是加强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指导,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不同类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以及不同类型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要求。从管理上,水生野生动物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要求管理。


另一类是珍贵、濒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均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相关决定以及有关解读的禁食范围。


两栖爬行动物介于陆生和水生之间,比如龟鳖类和蛙类,如何确定按照水生动物还是陆生动物进行管理。《决定》出台后,为进一步界定两栖爬行动物的管理,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以及农业农村部公布推广的水产新品种等作为划分依据,将列入上述名录的两栖爬行动物明确由农业农村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其中包括了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鳖和蛙类中的牛蛙、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可以养殖食用。

2、近日粮农组织发布“沙漠蝗”的全球预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如何做好虫灾防控?

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一直密切关注沙漠蝗的发生发展态势。农业农村部蝗灾防治指挥部已成立多年,今年多次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沙漠蝗入侵危害我国的可能性,研究应对的措施。专家分析认为,沙漠蝗迁飞入侵我国的机率很小。沙漠蝗已有数百年历史,主要分布在非洲和西南亚热带荒漠地区的河谷和绿洲,它喜高温、耐干旱,迁移的适宜温度在40度左右。我国西南边境地区有昆仑山脉、喜马拉雅山脉,天然屏障阻隔,沙漠蝗很难越过高海拔山脉迁入,寒冷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气候不适宜沙漠蝗的生存。

 

专家同时认为,即使沙漠蝗迁入我国,我们也有能力应对。我国有上千年治蝗史,我国的蝗灾主要是东亚飞蝗和亚洲飞蝗,与沙漠蝗分属不同的生物种,生存条件差异很大,但防治方法是相近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蝗灾发生程度已显著减轻,积累了丰富的治蝗经验。目前我们有完善的监测体系、成熟的应急机制和较强的专业防治队伍。而且防蝗的药剂、器械储备比较充足,即使沙漠蝗迁入,也能及时有效防控。

  

 尽管沙漠蝗迁飞入侵我国的机率很小,农业农村部也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密监测,严防死守,积极援外,科学应对,将沙漠蝗入侵的危害风险降到最低,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预案,建立应急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重点在云南、西藏、新疆等边境地区加密布设监测点,增派地面巡查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


三是准备应急物资,在关键地区提早准备好治蝗的药械和药剂,随时做好防控准备。


  另外,目前草地贪夜蛾已经入侵我国,它是源发于美洲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去年首次入侵我国,发生区域主要在西南和华南,见虫面积是1600万亩左右,经过全力防控,危害区域控制在云南、广西等局部地区,实际危害面积在240万亩左右,虫害地区产量损失控制在5%以内,而且黄淮海玉米产区没有造成损失。

  

 专家分析认为,草地贪夜蛾在我们国家的西南华南适宜生存,目前在这些地区已经定殖了,它成为了又一个“北迁南回,周年循环”的重大迁飞性害虫。据监测,今年的草地贪夜蛾虫源基数大,北迁的时间要提早,预计是一个重发生的态势。农业农村部按照“早谋划、早监测、早准备、早防治”的思路,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优化完善了防控预案。在总结去年防控经验基础上,制定了今年的草地贪夜蛾防控预案,印发给各地。


二是提早准备防控物资。去年底就下拨了草地贪夜蛾冬春防控经费5000万元,近期下拨4.9亿元资金,支持各地提前做好防控的物资准备。


三是加密监测预警。根据草地贪夜蛾迁飞路径和迁飞规律,在边境地区,西南华南的源头区,在江淮的过渡区和北方防范区加密布设监测网点,增配高空测报灯、远程监控雷达等设备,组织人员地面普查,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测预警。


四是组织开展冬季防控。去年12月以来,我们已经组织了云南、广西等六个省开展冬防,已经防治了180多万亩次,有的重一点的地方打了两遍药,不仅对当地虫灾进行防控,把虫源基数压下来了,也减轻了往北迁飞的压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持防线前移,严密监测,早防早治,联防联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好防控措施,打赢草地贪夜蛾防控这场攻坚战。

3、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当前我国重大动物疫病形势如何?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了哪些措施?

 动物疫病防控好了,畜牧业生产就安全了。我们已经公布,去年全年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63起,其中家猪60起,野猪3起。去年这个时候发生了12起非洲猪瘟疫情,今年发生了1起,同比发生强度大幅降低。今年全国报告了4起野鸟和2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病强度与近几年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经过专家会商和综合研判,今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总体是平稳的。从通报的非洲猪瘟和禽流感疫情看,今年发生的疫情再次提醒我们,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种类多、分布广,特别是非洲猪瘟病毒污染面很大,我国养殖密度比较高,加之边境线很长,野生动物活动不宜掌控,疫情风险始终是存在的。防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这段时间我们通过召开视频会、印发通知和实地督导,对全国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处置的原则,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修订公布了2020年版的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在农业农村部的网站上已经公布了。


 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防好非洲猪瘟。


二是做好春季免疫,全力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动物疫病。


三是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刚刚发布的2020年版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对实施方案。


 当前在落实这些措施中也有一些问题,主要受疫情影响,动物防疫人员人手不足,防疫活动受限,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努力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千方百计把各项动物防疫措施落地落细,落到养殖场户,确保疫情平稳,不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添乱,为畜牧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4、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有何特殊背景?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规格层次之高是多年少有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在春耕生产的关键时节,发布这一指南,时机非常重要,要求非常具体,而且指导性非常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


今年年份特殊,不失时机的抓好春耕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之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的安全”。《指南》就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压紧压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夯实粮食丰富的基础,守住“三农”这个战略后院。


 今年春耕面临的形势也非常特殊,新冠肺炎疫情给春耕生产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春播粮食面积大约在9亿亩左右,占全年粮食面积一半以上,按时保质的完成春播任务,对全年粮食生产至关重要。《指南》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地分级分类尽快恢复春耕生产秩序,确保春耕生产有序开展。


当前农时比较紧迫,今天是24节气的“惊蛰”,农时紧、农事重。在这个关键节点发布《指南》,指导各地从南到北分区按时抓好春季的麦田管理、水稻的育秧泡田、大田的整地播种,确保春耕生产开好局、起好步,赢得全年粮食丰收的主动权。

5、受疫情影响水产品压塘现象较为严重,如何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连续多年实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每年抽检在5000批次以上,各地也开展了相关抽检,近7年来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9%以上。经过多年努力,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绝大部分生产者可以自觉地不使用禁用药物。


针对春季水产养殖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养殖病害增多,可能造成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农业农村部重点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监管,督促各地和养殖生产者加大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监管力度,切实守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疫病防控和养殖过程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用药行为。


二是加强健康养殖生产指导和服务。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科研人员,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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