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原来生产服装、车企,原来不生产防疫物资,现在转产国家急需的医疗物资,有利于增强防疫物资的增供,有利于打赢防控疫情的阻击战。对于这些企业我们有三条建议:
第一,这些企业可以申报全国性或地方性重大企业名单,如果进入名单,就可以纳入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由银行对接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第二,如果这些企业不能进入重点企业名单,根据29号文的规定,金融机构对于这些企业也应该主动对接,积极提供信贷支持。
第三,如果通过完全市场化融资有困难,政策性银行就应该跟进,发挥补短板作用。
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措施,相信应该可以满足这些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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