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根据【7号令】获得通行许可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于是,在有的司机看来,《通行证》既然一证难求,索性直接开车出门,快去快回;还有的则认为,好不容易拿到了《通行证》,难得现在路宽车少,飙车机会实在难得。
这不,2月16日上午,掇刀区就上演了一幕“飞车抢路”式的道路交通事故。
2月16日9时40分许,张某(男,35岁,持C1证)驾驶鄂HEXXC4号小型轿车搭乘邓某沿军马场二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丹桂路交汇处时,与沿丹桂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男,44岁,持C1证)驾驶的鄂HJ5XXX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3名司乘人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现场勘查,初步分析事故成因为“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未让右侧来车先行,以及通过路口时未减速”。
交警提示:获得通行许可的车辆应该小心上路行驶,更不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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