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郧阳区通报,两人故意隐瞒行程,造成16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郧阳区公安局已对二人立案调查,其中一人系党员干部。
郧阳区教育局借调到省直机关的党员干部刘某春,2020年1月17日从武汉乘高铁返回郧阳家中,先后到区政府、教育局等部门办事,1月24日携妻、子到茶店镇岳父家吃团年饭,2月8日经检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在此期间,社区干部多次上门登记排查,刘某春未主动如实报告,物业人员上门调查时,其妻子刘某也故意隐瞒刘某春从武汉返回的事实,致使8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
郧阳区城关镇居民周某强,在湖南浏阳打工,1月14日途径武汉逗留两天后乘坐他人车辆回到郧阳,1月22日驾车带妻、子回城关镇父母家中,1月23日、27日、31日、2月2日,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多次电话和入户排查,周某强及家人均隐瞒其去过武汉的事实,2月5日周某强因咳嗽到区人民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肺炎,致使8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
警方郑重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公民都必须如实报告发热等病情症状及个人信息,配合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故意瞒报、错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曹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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