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郢中城区集中开展街面喷洒 消毒工作的通知

郢中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环境整治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郢中城区开展街面喷洒消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时间及范围

消毒时间:2020年2月7日-2月10日共计4天,如遇雨天顺延,每日21:00—23:00。

消毒范围:郢中城区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区域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

二、消毒药剂及配比

消毒药剂主要采用标定为10%浓度的次氯酸钠溶液(84消毒液),在使用喷雾抑尘车喷洒消毒时,严格按照每1吨水加2.5L原药的比例执行。操作安全指南见附件,具体由市疾控中心安排专业人员予以指导。

三、分工安排

(一)主次干道、广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采用喷洒抑尘车实施集中喷洒消毒;

(二)背街小巷。由郢中街道负责,采用喷洒车或人工作业喷洒的方式实施集中喷洒消毒。

(三)街头游园、公园。由市住建局负责,采用喷洒车或人工作业喷洒的方式实施集中喷洒消毒。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集中喷洒消毒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郢中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消毒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每天调度,确保消毒区域全覆盖、无缝隙。

(二)强化督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杀菌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职责,持续做好消毒杀菌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环境整治组加强巡回督导,对各单位开展消毒杀菌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办,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未落实、造成或可能造成疫情蔓延的,严格追责问责。

(三)加强引导。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提醒广大市民在喷洒消毒时段内关闭门窗,避免户外活动;不得在沿街门店、露天挂晒衣物、食品等;不得接触建(构)筑物外表面及园林绿化植物。若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清洗。


附件:消毒操作安全指南


钟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附件

消毒操作安全指南


一、 储运

次氯酸钠(84消毒液)具有强氧化性,漂白腐蚀作用,统一采用密闭塑料桶(壶),推荐用塑料壶,进行单独储运。不得直接与皮肤接触,应避光、避热、避火,常温专区密闭保存。

二、 分类配制

分装配置次氯酸钠(84消毒液)前须做好个人防护,个人基本防护用品包括工作帽、医用口罩、护目镜(面屏)、长乳胶手套、工作服、长筒胶鞋等,进行分装配制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现配现用,采用250mg/L有效浓度。

喷雾抑尘车使用此次标定为10%浓度的次氯酸钠溶液(84消毒液)每1吨水加2.5L原药。

水雾气雾打药机、各种喷雾器、喷壶使用此次标定为10%浓度的次氯酸钠溶液(84消毒液)每1升水加2.5毫升原药。

三、 施药

消毒人员消毒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同分装配制),同时做好宣传告知,消毒过程中应避开人群、重点单位(文物保护)、鱼池、农作物、景观植物等。消毒的重点部位包括封闭的公共楼道、门把手、垃圾桶投放拉手、生活垃圾、门岗及其他公共区域经常使用物品等。

四、 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消毒剂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每次施药后应及时对施药器具进行清水清洗。

(二)消毒后公共区域物品应擦拭干净后再使用。

(三)在消毒过程中若发生意外皮肤沾染,可立即用清水冲洗,若发生烧伤或眼部沾染,除用清水冲洗外,应及时就医。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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