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各市、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现就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院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疑似和确诊病例,尽最大努力收治。不能收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辖区转运队,由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辖区转运队安排车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确保疑似和确诊病例“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确保一个都不放过。违反此条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020年2月5日
(责任编辑 胡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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