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分类处理的通告

为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工作通告如下:

一、明确有害垃圾范围。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以及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二、设置专用容器。城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在机关大院、职工家属院内进出口大门处以及其他位置合理设置标有“废弃口罩专用”醒目标志的收集容器。专用收集容器应采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内套塑料垃圾袋,避免废弃口罩与收集容器直接接触。

三、引导规范投放。广大市民务必按要求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并进行简易破损后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内。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加强对废弃口罩等废弃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

四、及时清运消杀。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安排专人每日定时消杀。特别是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对收运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做好作业防护。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及垃圾处理厂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规范使用口罩、手套、垃圾捡拾钳等防护器材,在处理废弃口罩时,不要裸手直接接触口罩或接触口罩外侧,清理作业完毕后立即采取洗手或消毒措施。

特此通告

钟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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