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截止9月,根据省、荆门市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市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原有的4个派出纪工委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原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全部撤销。市纪委监委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重新向全市83个单位派出纪检监察组8个,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监督全覆盖的目标。
为规范派出机构建设,迅速启动日常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结合我市实际,配套制定《钟祥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派出机构开展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履职权限、运行机制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并从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结果运用、工作机制和纪律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推进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模块化,提升监督精准度。自派出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已开展各类日常监督37轮次,查办信访件71件,立案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诫勉谈话12人,切实做到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乡镇纪委与市纪委监委在各乡镇设立的派出监察室实行合署办公也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为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精心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日常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从开展监督的工作原则、重点对象、主要内容、主要方式、常用方法、结果处置运用和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帮助基层纪委进一步明确责任,同时丰富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指导意见指出,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是日常监督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同级监督、会议监督、谈话监督、审计监督、备案监督、专项监督、信访监督、派单监督”等8种监督方式,对其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深化改革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市纪委监委精心组织编印了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清单及操作手册,持续推进以有队伍、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等“五有”为目标的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已有56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了专职专责,19个乡镇(街道、场、库、区)纪委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全年各乡镇纪委共办结信访举报件219件,办结案件1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6人,充分发挥出基层监督堡垒作用。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任务,市纪委监委将继续高举改革旗帜,一步一个脚印,以改革创新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钟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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