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对原武汉市武昌区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皮某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皮某在担任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设的娱乐场所、饭店提供非法保护、徇私枉法,导致相关刑事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对应刑事处罚。经查,在2007年9月-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皮某利用其担任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队原副大队长朱传孝等34家单位和20名个人在治安保卫、治安监督、案件查办、职务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皮某的多起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皮某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反省、自责。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制作:周霵
审核:肖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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