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钟祥市组织执法专班对城区王府大道与安陆府路交汇处的一处违建停车场棚亭进行了拆除。
今年8月,市民王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停车场收费棚亭搭建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影响附近居民、商户出行,损害了市容市貌。19日上午,执法人员将违建棚亭内的物品搬离后,将该棚亭拆除。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违者将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5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制作:周霵
审核:肖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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