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警方规劝4名潜逃境外在逃人员回国投案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钟祥市公安局采取政策攻心,法律释疑等方法,成功规劝4名潜逃境外的在逃人员回国投案,为“云剑”行动再添战果。
2019年8月,丰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涉嫌赌博罪被上网追逃的在逃人员寇某一直躲在缅甸。民警持续上门向寇某家属宣讲法律政策,做其家人思想工作,敦促其家属规劝寇某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经过多次对寇某家人、亲属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政策宣讲、法律教育等动员劝导工作,寇某的家属打消了思想顾虑,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寇某的规劝工作。9月初,寇某被公安民警和亲属的规劝打动,主动联系丰乐派出所民警,要求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向民警提供了在逃人员谭某和其在一起的线索。民警当即通过电话与谭某联系,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表明公安机关追逃无国界的坚强决心。9月19日,经公安民警不懈努力,在逃人员寇某、谭某从缅甸返回国内向公安机关投案,丰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中缅边境将两人安全押解回钟祥。
9月11日,经柴湖派出所民警全力规劝,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在逃人员肖某主动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我现在虽然逃到国外,但因在家乡‘犯过事’,我知道你们每年都会到我家里去找我,并且帮我看望父母,逃亡的日子太累了,特别是在接到表哥电话告诉我,钟祥市公安局对投案自首的逃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消息后,我愿意回国伏法”。9月19日,在逃人员肖某乘金边至广州航班回国,下机后被等候多时的柴湖派出所民警顺利押回钟祥。
今年9月,郢中派出所民警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潜逃境外的在逃人员田某,民警在微信中不分白天黑夜,不断从感情上、法律上劝说,讲明投案自首的利害关系和从轻处理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消除田某的思想顾虑。9月20日,田某乘坐国际航班从缅甸回国向郢中派出所民警投案。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钟祥市公安局采取上门走访、加大宣传、信息研判、敦促规劝等方式,持续强力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截至目前已抓获、规劝各类在逃人员88人。
攻略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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