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勿酒驾!钟祥警方一天查处11起酒驾违法行为!

中秋到来, 

正是大家探亲访友, 
吃饭喝酒的高峰期, 
适量饮酒,没问题!
但是酒后若开车? 
蜀黍绝不放过!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
警察蜀黍中秋假期期间
将在全市重点区域
重点时段持续加强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们要注意了!

      中秋节当日,钟祥公安持续发力,保持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警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9月13日全天共查获酒驾醉驾11起,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让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

 行动中,公安民辅警严格纪律、分工明确、各司其责,迅速掀起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查处同时,民警们耐心细致向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石牌派出所中午12时至14时石牌高速路口设卡盘查,共查获酒驾2起,无牌照车辆2辆,查获无证驾驶2起。

 郢中交警一中队中午13时至15时石城大道设卡盘查,共查获酒驾7起。

 郢中交警二中队19时在安陆府中路设卡盘查,查获酒驾2起,无证驾驶机动车1起。

公安机关依法对酒驾的11人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对其驾照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酒驾后果很严重

◢ 一次酒驾
“一次酒驾”即第一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


◢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即第二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拘留所10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酒驾营运
“酒驾营运”指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拘留所15日+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 醉酒营运
“醉酒营运”指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重考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涉酒事故
“涉酒事故”指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谨记!谨记!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公安提醒

任何理由,都不是酒驾的借口,酒后开车,害人害己,驾驶员一定要守住这条红线。遇上交警执法,驾驶员应无条件配合,若是不配合执法,情节严重的将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一旦发现达到醉酒标准,不配合的行为将加重处罚。

蜀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出行平安!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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