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宣告失踪,让“事实孤儿”享受国家救助

 

钟祥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李某宣告父亲失踪案,并当庭宣判李某的父亲为失踪人,该案也是钟祥市人民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并全程监督的“事实孤儿”申请宣告父亲失踪案。

据了解,李某今年12岁,在他3岁时母亲因意外死亡,父亲在办完丧事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李某与村委会指定的监护人何某共同生活,生活困难。按照规定,民政部门对散居在社会上的孤儿每月发放补助,但是由于李某的父亲不知生死,只有申请孩子父亲吕某失踪后,李某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孤儿标准,才能领取孤儿救助资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到公安机关查询吕某的户籍信息,并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吕某的公告,均杳无音信。钟祥市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吕某失踪,为认定李某为“事实孤儿”提供了司法依据,有效解决了其无法获得救助的程序屏障。

 

 


制作:周霵

审核:范涛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王欣)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