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4月16号,钟祥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全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全某违法所得赃款94297.4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全某先后在担任钟祥市柴湖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虚报村委会扶贫、移民项目资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94297.4元。

2018年6月22日,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全某涉嫌职务侵占,遂展开调查,其到案后交代了部分涉案事实。后此案移交至钟祥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被告人全某交代了组织已掌握的涉案事实并已退清上述赃款。

 


编辑:李忠会

制作:周霵

审核:李忠会

(作者:钟祥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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