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自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07起,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66起,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起;侦办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184起、涉恶类团伙案件2028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735名,破获各类案件7851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6亿余元;全省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10%。
专项行动中,湖北省公安厅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出台《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指导意见》,梯次组织开展“扩线”“治非”“打财”“破伞”攻坚行动;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侦办、异地侦办等方式进行有效打击;对疑难案件,联合省检察院、省法院制定黑恶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指导意见,并组织由100名扫黑骨干民警的专家智库进行精准指导。
同时,湖北省公安厅与省纪委监委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签字背书”、协同联动深挖“保护伞”等文件,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定人定期联络、案件同步查办、对下联合督办、结果及时反馈、战果同步通报机制,让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黑恶犯罪,先后侦破武汉任洪卓等17人全国首例房屋“黑中介”案、武汉刘洋等26人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涉水涉砂案、咸宁阮建国等22人垄断生猪屠宰市场案、孝感严鹏辉等9人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下一步,湖北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任务目标,继续全力打好“扩线”“治非”“打财”“破伞”“四大战役”,强化案件线索核查,依法严打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聚焦非法放贷等敛财型黑恶势力,及时铲除“关系网”“保护伞”;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和黑恶积案“清零”、黑恶逃犯“清网”、新兴领域黑恶犯罪“清剿”行动,强化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问题和侵害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探索建立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联动共治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作者:钟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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