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湖北省检察院严格审核评定,近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办理的李雷(化名)涉嫌寻衅滋事案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检优秀案件”。
经查,李雷为了兄弟义气,答应朋友的邀约去“教训”他人,在“教训”过程中将他人的轿车砸坏,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3825元。由于李雷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故被分案处理。
该院经社会调查发现李雷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有较强学习愿望,父亲在案发后立即从外地回家,积极配合检察官工作,家庭具有较好的帮教条件;同时,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不大。承办检察官认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其成长和改造,故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8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考察帮教。期间,李雷真诚悔罪,痛改前非,积极学习,在自己的努力下学习取得了较大进步,并考上了大学。
由于其表现良好,考验期满后,钟祥市检察院依法对李雷做出不起诉决定。该院通过跟踪帮教,帮助他重拾学习和生活的信心,成长为有用之才,对其本人、家庭以及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案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认真执行未检特殊刑事政策和特殊制度规定,将“教育、挽救、感化”贯穿于办案始终,充分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来源:正义网
(编辑:周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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