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变相举债”
日前,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表示,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最大的亮点是,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是贯穿始终的主线。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今年的一号文件具有承前启后的里程碑意义。”韩俊指出,《意见》既体现了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三农”政策的继承和总结,更是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土地增值收益将更多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不是造些典型或干几年就可以大功告成、收官交账的。乡村振兴讲究的是实干。必须真刀真枪地干、持之以恒地干,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有更加健全的制度软环境。”韩俊表示。
对于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
“公共财政首先得给力。”韩俊表示,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
“这一方面需要说明的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韩俊提醒。
农村金融也要回归本源。《意见》要求,农村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他透露,下一步《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也将出台。
《意见》还部署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提出建立高标准农田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用好了这项政策,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他坦言,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直接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较低,要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这块“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放活宅基地不是让城里人去买房置地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韩俊坦言,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
“前不久,我去河南调研,一个216户的村庄,常年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有46户。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韩俊说。
他介绍,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改革需要探索的任务。不过,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不同,比如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
“改革是要鼓励大胆探索,看不清的问题先探索,但是必须守住底线。”韩俊强调,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为此,《意见》提出,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他还表示,下一步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新京报记者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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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公布,将集中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
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据新华社电 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这一方案是要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集中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
据该负责人介绍,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
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的主要任务是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中西部村庄厕所普及率达85%
方案指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 背景
中央一号文件连年锁定“三农”问题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进入新世纪以来连续下发的第15个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改革开放初期,“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曾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1982年一号文件正式承认包产到户合法性,1983年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1984年一号文件提出疏通流通渠道以竞争促发展,1985年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1986年一号文件要求增加农业投入和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时隔18年后,200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推出一系列惠农政策,首次对农村、农业、农民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
此后至今,中央一号文件持续锁定“三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14年间,每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都会正式公布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也不例外。
(编辑:周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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