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尹林因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尹林在法庭上
据法院透露,2001年至2014年,尹林在担任延吉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延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金某某、李某某、吕某等人给予的价值878.1176万元的门市房及商铺6套、价值169.1764万元的住宅5套。此外,2003年,尹林在担任延吉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非法侵吞延吉市房产管理局职工集资楼5号楼1单元301、302、401、402室4套住宅及3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3套门市房,其价值共计100.38万元。
梳理尹林的犯罪事实不难发现,这位贪官对不动产真可谓青睐有加,十几年狂揽门市房及商铺9套,住宅9套。不过,揽了再多房,他却连一套也没住进去。
在落马官员中,对房产趋之若鹜的,不只尹林一个。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透露,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
此前查处的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拥有数百套的房产;原广东东莞市厚街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被举报拥有超过100套房产;原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被执法人员搜出房产手续68套……
这些贪官们是如何疯狂敛房的?他们的房子从哪来?从以下几个公开通报的案例中,似乎可以窥见端倪。
小科长“浑水摸鱼” 与领导结“利益同盟”攫取19套公房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房证管理科原科长马伟荣因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虽只是小小科长,马伟荣却足足贪污了19套公房,对他来说,攫取公房,甚至就是签个名那么简单的事。
从1989年起,马伟荣就在杭州市拱墅区房管系统工作,直至案发,其在房管系统工作已经近30年。因长时间负责公房管理和征地拆迁工作,马伟荣发现,拱墅区住建局存在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的问题,一些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填张房卡就能确认房子的所有权,谁出租谁收益。这都给了马伟荣可乘之机。
上世纪90年代末,大批城中村改造,许多公房被征地拆迁安置。马伟荣一旦得知某地块要拆迁,便找出该地块无人居住的公房,将公房承租人名字改为自己或亲属的名字,再通过开发商拆迁安置;或者通过房改获得房屋所有价后再以市场价卖出,获取中间差价。
马伟荣之所以能长期浑水摸鱼、监守自盗,更离不开拱墅区建设局原副局长谭招土的包庇与照应。两人一同“以权谋房”,一个签字授意、一个主办业务,就这样形成“利益同盟”,共同贪污多套公房。据了解,从1997年至2007年间,由谭招土授意、马伟荣经办,多套公有住房被登记到了谭招土的亲属及情人名下。
在忏悔书中,马伟荣写到:“只要有机会,就会想着去捞一笔,结果愈捞愈多,现在想来,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自己完全没有想过后果,眼里只有房子,再多的房子也填不满我欲望的“无底洞”。无法想象丧失自我、那么贪婪的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一个共产党员的影子了,赤裸裸地变成了房子的奴隶。”
女老虎“官商勾结” 以“内部价”抄底京城五套住房
除了依靠手中权力直接攫取公房,更多时候,房子往往作为“好处”被房地产商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官员。
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曾披露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的贪腐内情。吕锡文曾购买五套位于北京二环黄金地段的住宅,而这五套住宅,都是以“内部价格”购买的。其中三套房子的价格与市场价之间,更是相差了2000多万元。
吕锡文购买的五套房子,是由北京市西城区区属的国有企业金融街集团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吕锡文在担任西城区和北京市领导期间,对这家企业曾经给予很多的帮助扶持。该企业为了表示感谢,告诉吕锡文可以以内部价格购买一套住房。吕锡文自己买下一套之后,又提出还想要再买,就这样,她陆续为自己的家人、亲戚,以低价购买了五套住房。
面对镜头,吕锡文说到:“我跟你们说个心里话,说的你们可能都不信,我真的不好意思去打听,这个房子到底给我优惠了多少钱,我自始至终没有去问,我根本不敢去打听。”
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视频截图)
而更让其无法释怀的,还是2015年,她回到当年插队的农村,看望插队时住的那户人家时的情景。她回忆道:“上了一趟我插队那个地儿,看了看我那个老婶儿,老婶儿就说锡文啊,我什么时候上北京上你们家看看,我真的不敢接话。因为我在他们家,我也看到她那个生活条件,她要上我们家我真的不敢,确实反差比较大。所以纪委同志也说,说锡文你想想,你这么就把这个房子都拿了,老百姓买房是个什么心态,你不让老百姓烦你啊。就这么想想,我是真的觉得后悔死了。”
双百院长“以房产抵现金”受贿100套住房、100个停车位
像吕锡文一样悔不当初的,还有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只不过他敛房的疯狂程度,比吕锡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
王天朝,被人称为“双百院长”,之所以被冠以这个称号,是由于此前云南省纪委公布其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
据云南省纪委通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人民币,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人民币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人民币。此外,王天朝本人还交代收受礼金150万元人民币。
其中,王天朝贪污的100套住房,均为2010年6月,其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开发省一院安宁市太平镇分院职工住宅小区昆华苑工程提供帮助后收受的好处。
据了解,这100套房子都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区的昆华苑中,面积有大有小,有别墅,也有普通住宅,所在位置都比较好。
一位知情人透露,开发商原本要按一定比例给王天朝提成,但因缺乏资金,就用100套房子和100个车位相抵。此后,房子已经办理了购买手续,但车位的购买手续没有办。
据媒体此前报道,医院职工仅购买了昆华苑中的600套住房。职工想要购房,还需要抽签决定。一位省一院职工说,“没想到他一个人就有100套,知道这件事后我们都很震惊。”
2016年8月18日,王天朝受贿案开庭审理。庭审最后,王天朝流下了眼泪,并表示自己知罪、认罪、悔罪,更提出希望在接受改造之后重新回归社会,创办一家微创医院,发挥自己40多年所学医学知识。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贪官非法所得房产大多来源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利用自身职权建设并使之合法化;房地产商将房产以远低于市场价卖给官员;由房地产商直接送出等。
只是,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也只能夜眠八尺。更何况,在反腐力度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贪官们贪再多房产,最终也只能变成囚禁他们的“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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