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阮石杨、刘颖洁)“哺乳期的工资拿到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2月27日,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胡婷婷接到市民张女士打来的感谢电话。
张女士是钟祥某纺织公司职工,去年8月起休产假98天,当其要求公司按新规定支付158天哺乳期工资时,公司以产假工资已按98天支付为由拒绝张女士的要求。张女士多次向公司讨要无果。
2月25日,获悉张女士的诉求后,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胡婷婷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了解情况,组织公司负责人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关于女职工依法享有哺乳期相关权益的规定,并告知公司,新规中的哺乳期已由98天调整至158天,明确指出公司应足额支付张女士哺乳期的工资。随即钟祥市人事争议仲裁院启动对符合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案件的简易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经过15分钟的电话调解,最终公司答应并向张女士补发哺乳期工资9000元。
保护张女士权益,为其弥补损失是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四不为”(乱作为、不作为、下敢为、不善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四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群众的急难愁盼,聚焦群众权益保障,主动作为、大胆作为,打造“仲裁+妇联”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站,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有效提高服务效率;将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交由女仲裁员、女书记员担任审理记录角色,方便女性同胞更加清晰全面地表达诉求;同市总工会、妇联密切沟通合作,通过爱心驿站倾听女职工心声,帮助女职工疏导心理压力、消除不良情绪等措施,助力劳动争议快速妥善处理。
截至目前,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调处案件24件,帮助女职工获得权益赔偿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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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霵
审核: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