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
(二)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
户籍所在地为东宝区龙泉、泉口2个街道办事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兴隆3个街道办事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以外的户籍人口。
(三)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符合国家二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的家庭。
(四)契税购房补贴
所有购房人群。
(二)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并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主动放弃。
(一)10月21日前已网签新建商品住房,在10月21日后撤销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
(二)本补贴政策实施后,将荆门中心城区户籍外迁,再以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申请购房补贴的。
(三)工抵房、司法拍卖住房、拆迁还建类住房、公寓。
(一)申请。 申请人在缴纳契税后,登录i荆门App购房补贴专区,线上填写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选择可叠加享受的补贴类型,一次性上传以下所需资料并提交。
1.契税完税凭证;
2.申请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需提交:毕业证和学历查询结果 (2002年以后毕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申请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需提交:结婚证、户口簿;
4.申请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需提交:结婚证、户口簿、 出生证明。
(一)新建商品住房是指2014年1月1日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不含问题楼盘、保交楼项目、补签合同的商品住房),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
(二)购房补贴发放后,申请人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
(三)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应根据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提供的补贴情况,及时在商品房楼盘表中将相应商品住房合同进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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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