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惠农支农政策之窗①

第一部分 重要农产品保供油生产保障

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

2)补助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与轮作地块不能重叠。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物化投入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

4)补助标准: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每亩150元,省级财政资金每亩50元)。

2.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1号)。

2)补助对象:以《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明确的720个产能提升重点县,以及《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的100个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主,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范围。

3)补助内容:依托已建或新建高标准农田,在具备灌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支持供水泵站、首部枢纽、过滤装置、智能化控制系统和田间输配水管网、水源井等相关的关键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4)补助标准:中央按照每亩400给予补助支持。

3.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农〔202220号)

2)补助对象:从事水稻集中育秧(苗)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助内容:一是播种出苗车间。主要包括用于满足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二是育秧温室大棚。主要包括育秧使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施。三是育秧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施;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等可多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

4)补助标准:实行分档分类分批补助,并执行双限标准,即按照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政策实施期内,承担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购置规定的集中育秧设施中相关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集中育秧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护等后续相关费用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4.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

2)补助对象: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新型经营主体、个人和农技推广服务部门。

3)补助内容: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施药机械、制种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前两项补助资金之和占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不低于90%

4)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大豆、玉米、小麦、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县市和其他农作物重点县,补助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文件确定。

5.油菜扩种(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

2)补助对象:承担油菜扩种项目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补助油菜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和机械化作业服务,具体补贴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

4)补助标准:按照亩平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能与本年耕地轮作项目重叠补助。

6.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20号)。

2)补助对象:从事粮油生产的规模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和大豆五类作物。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主推技术、实测单产、种植面积进行补助。水稻包括集中育秧、机械插秧、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小麦包括机械匀播、配方施肥、一喷三防等,玉米包括精播增密、配方施肥、适期收获等,油菜包括机械播种、调控抗逆、适期收获等,大豆包括精量密植、控旺保花、绿色防控等;以及北斗精准作业技术。

4)奖补标准:每个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最多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用公式表示,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0.7、不到1%0)。

7.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

2)补助对象:承担病虫灾害预防和控制任务,遭受病虫灾害并造成损失的农业生产者,包括农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

3)补助内容:购买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防控所需的药剂、药械、燃油等物资材料,应用生态调控、综合防治技术,修复监控设施器械、技术培训、病虫草鼠监测、农药监测调查、试验示范等。

8.小麦一喷三防(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

2)补助对象: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措施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3)补助内容:采购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予以重点支持。

9.农业防灾救灾(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

2)补助对象:遭受农业自然灾害的农业生产者,包括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

3)补助内容: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种畜、种禽、水产种苗)、农膜、农药、兽药、饲草料、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备、小型牧道铲雪机具,以及农业生产和畜牧水产养殖设施修复等费用,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渔船渔民防灾避险管理费、渔港航标等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维护及港池疏浚费用等;修复牧区抗灾保畜所需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圈)等生产设施和购买、调运储备饲草料补助等费用。